2024年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2024-03-19 来源:原创文章 作者:刘阳 点击:69 次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湖北省实验幼儿师范学校,是新中国最早独立建制的幼儿师范学校。2013年上半年,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直属湖北省教育厅领导,主要职能为培养学前教育师资力量和承担全省在职幼儿教师的培训任务,是湖北省唯一专门培养幼教人才的师范类高校。

学校现有武汉新城校区、汤逊湖校区两个校区和一个附属幼儿园,总占地面积近700亩。湖北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挂靠学校,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均为省级文明单位(校园)。学校开办全日制高招三年和中招五年大专教育,在校学生8905人,现有教职工364人,共有7个二级学院,设15个专业。

学校以师范教育为主体,坚持面向未来,立德树人,按照“两个‘两步走’”发展思路,以培养高素质学前教育人才、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为主体,围绕“双高”建设、师范类专业认证和本科院校建设标准,加强内涵建设、基本建设和内部治理,重点实施八大工程,坚持走科学发展道路,全面实现学校提档升级,提高办学质量,强化社会服务,努力建设艺术特色鲜明、具有示范引领地位的高水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向本科院校迈进。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4年我校办事机构共33个,其中党政管理机构18个,分别为学校办公室(保密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机关党总支、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语言文学工作办公室)、质量管理与教学督导处、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校友办公室)、培训处(湖北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处、科研与对外交流处(学报编辑部)、后勤保障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安全保卫处(武装部);群团机构3个,分别为团委、工会(离退休工作处)、校友会;直属机构5个,分别为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附属幼儿园、心理健康中心、汤逊湖校区办公室;教学单位7个,分别为学前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二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通识教育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健康服务与管理学院。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4年预算收入22841.26万元,比上年增加3628.66万元,增加18.89%,主要原因是学校学生扩招后,生均拨款补助和专户管理资金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18万元,比上年增加634.24万元,增加4.8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49万元, 与上年基本持平;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8508.01万元, 比上年增加2951.99万元,增加53.13%;其他收入266.25万元, 比上年增加41.45万元,增加18.44%。

    2.预算支出情况:2024年预算支出22841.26万元,比上年增加3628.66万元,增加18.89%。其中:基本支出13942.06万元,比上年增加674.48万元,增加5.08%,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学校扩招以及人才引进致使我校相应支出增加,二是师生人数增加,导致公用开支增加;项目支出8899.2万元,比上年增加2954.18万元,增加49.69%,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支付新建学生公寓尾款和综合服务实训中心进度款。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学校的日常公用经费。

2024年本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1746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1146万元,增幅65%,增幅主要原因:一是学校扩招致使学生人数增加,二是学校人才引进致使职工人数增加,三是新建学生公寓使用后物业费及其他委托业务费增加。其中:水电费150万元,物业管理费320万元,差旅费59万元,维修(护)费50万元,租赁费100万元,劳务费50万元,委托业务费217万元,工会经费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0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5646.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971.2万元,增加736.47%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36万元,主要用于两台公务用车购置;工程政府采购预5610.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新建学生公寓尾款和综合服务实训中心进度款

2024年,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5610.2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校占有房屋面积145428.9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43347.96方米,其他2080.99方米。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的设备数量0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和工作部署,我校聘请事务所对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各项目实施较好地完成了预算编制中设定的各项绩效指标,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较好,达到了预期目标。我校将继续在全校上下宣传贯彻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从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开展项目库建设、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加强经费统筹力度等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科学有效,为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1.2024年高校基本建设项目预算安排5610.2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0万元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4610.2万元。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我们将加强建设资金管理,严格财务审批制度,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合规性与高效性。同时,敦促施工进度,以使整个项目能够按期完成,通过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我校幼教办学的形象,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以及进一步发展夯实基础。

    数量指标:建设房屋数量=1栋;

    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完成项目时间≦1年;

    成本指标:工程建筑总成本≤1350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师生满意度98%

    2.2024年学生资助专项预算安排649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9万元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100万元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1.奖励我校特别优秀的学生;2.资助我校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资助我校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数量指标:资助人数≥1700人、发放次数=1次;

    质量指标:资助经费专款专用率=100%;

    时效指标:完成项目时间≦1年;

    社会效益指标:受助学生满意度100%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空表说明

    我校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故该表为空表。

   (二)其他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省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财政拨款(补助),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为省纪委派驻纪检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2.教育:反映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方面的政府教育事业支出。主要为省教育厅所属预算单位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省教育厅机关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为省教育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医疗卫生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7.职业年金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不在此科目反映。

    8.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9.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10.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11.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12.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13.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14.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5.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6.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17.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18.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19.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20.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1.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饰,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22.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23.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4.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25.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2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7.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2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29.离休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30.退休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31.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人犯的伙食费、药费等。

    32.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费、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33.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34.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35.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基本支出表

7、三公经费表

8、政府性基金表

9、项目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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